为给女儿买礼物,男子赌气去抢劫
菏泽法制网(通讯员 李增强)枣庄男子董某年初来到菏泽打工,因没技术又不愿意干力气活,所以挣不到钱给女儿买生日礼物。于是,被妻子数落的董某走上抢劫的“老路”。近日,董某被菏泽开发区警方抓获归案。
董某有“前科”,2002年因抢劫罪被枣庄市中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2005年8月份因抢劫罪被枣庄市滕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11年10月份因减刑释放。今年2月份,董某带着妻子和两个女儿来到菏泽打工。
因没有技术又不愿干力气活,董某一个月只挣千余元,远不够一家四口花销。7月21日晚,因为没钱给女儿买生日礼物,被妻子数落的董某从租住的房子走出来散心,独坐在市八一路和天香路交叉口的桥头。7月22日凌晨1时许,董某看见一个女孩独自走在市八一路上,边走边打电话。董某便想把对方的手机抢下来换钱给女儿买生日礼物。由于是深夜,董某轻松得手。第二天,董某将手机卖了300元,给小女儿买了奶粉,给大女儿买了个玩具,剩下的钱吃饭花掉了。
接到受害人报案后,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和平路派出所和刑警大队联合展开侦查。民警走访调查和调取附近视频监控后,很快锁定嫌疑人。7月26日,董某被抓获归案。
目前,董某因涉嫌抢劫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董某有“前科”,2002年因抢劫罪被枣庄市中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2005年8月份因抢劫罪被枣庄市滕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11年10月份因减刑释放。今年2月份,董某带着妻子和两个女儿来到菏泽打工。
因没有技术又不愿干力气活,董某一个月只挣千余元,远不够一家四口花销。7月21日晚,因为没钱给女儿买生日礼物,被妻子数落的董某从租住的房子走出来散心,独坐在市八一路和天香路交叉口的桥头。7月22日凌晨1时许,董某看见一个女孩独自走在市八一路上,边走边打电话。董某便想把对方的手机抢下来换钱给女儿买生日礼物。由于是深夜,董某轻松得手。第二天,董某将手机卖了300元,给小女儿买了奶粉,给大女儿买了个玩具,剩下的钱吃饭花掉了。
接到受害人报案后,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和平路派出所和刑警大队联合展开侦查。民警走访调查和调取附近视频监控后,很快锁定嫌疑人。7月26日,董某被抓获归案。
目前,董某因涉嫌抢劫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