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养殖需要办证吗?
近日,曹县魏湾镇一农民拨打本报新闻热线询问:“据说,黄河故道区域是全省淡水渔业新的增长点,省政府又有扶持政策, 渔业养殖需要办证吗?” 针对曹县魏湾镇农民咨询的有关问题,记者采访了市水产局的工作人员。
市水产局局长伊敬国表示,在不违反已经当地政府批准实施的相关城镇规划的基础上,编制本县区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在规划区域内的养殖水域滩涂都可核发养殖证。养殖证由所在县区水产主管部门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市水产局渔业科科长王学成提醒农民朋友,办理养殖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申请表、水域四至方位图一式三份。二是相关的资信证明材料(如:承包经营合同以及合同有效性的村镇证明信、养殖技术条件说明、个人从事养殖生产的经历、技术人员资质证明、必备的相关检测仪器等)。三是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金证明材料(如企业注册资金证明)。四是新开发的养殖区(海水养殖1000亩以上、淡水养殖500亩以上)应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五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应合法有效,提供复印件的应经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