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法制网(通讯员 贾蕊)近日,鄄城县公安局阎什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多起报警称,有人盗刷自己卡里的现金,请求出警帮助。接到报警后,阎什派出所民警快速反应,联合刑警大队通过摸排、走访等大量工作,最终于在4月16日16时许,将正在实施盗窃的犯罪嫌疑人陈某当场抓获。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到全国各地谎称为群众办理“以卡办卡”业务,让办卡人携带身份证及旧信用卡来办理高额度的新信用卡,并趁办卡人不注意,用POS机盗刷原有信用卡的现金(部分银行卡具有小额免密支付功能,卡片只要靠近POS机等受理终端的“闪付”感应区,即可完成支付。),涉案金额达10余万元。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陈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嫌疑人陈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1、部分银行卡具有小额免密支付功能默认开通的基础功能。当持卡人使用具有“闪付”功能的金融IC卡或支持“银联手机闪付”的移动设备进行一定金额及以下交易时,只需将卡片或移动设备靠近POS机等受理终端的“闪付”感应区,即可完成支付。且支付过程中,持卡人无需输入密码,也无需签名。小额免密支付功能存在被盗刷和诈骗的风险,不要轻易授权此功能。
2、开通免密支付功能后,尽量做到手机、银行卡不离身,不要轻易告诉他人自己的账号和身份信息。也可将银行卡设定日度限额或单次支付限额,已到出现相关情况可避免损失扩大。
3、一旦发现手机丢失或收到消费短信,发现银行卡被盗刷,马上申请挂失并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