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文明单位开始评选
菏泽法制网(通讯员 李语非)日前,笔者从市文明办获悉,2013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评选推荐工作已于近日开始。
此次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评选采取属地管理、逐级申报的原则,凡是符合创建标准的单位,均可于11月5日前到所在县区文明办申报,由各县区文明办择优推荐到市文明办,市直单位到市文明办申报。届时,市文明办将对推荐单位进行严格评审,并按一定比例抽查验收,同时还将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经市文明委同意后,方可推荐。
同时,还将对往年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进行复查。对工作平庸、停滞不前的,将提出要求,限期整改;对工作明显滑坡或发生重大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坚决撤销其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