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从山东省政府发布办获悉,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厅联合印发《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方案》,按照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和“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开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的要求,根据要求,按照《山东省餐饮服务单位清洁厨房行动指导意见》中的《清洁厨房标准》,对17市推荐的省级清洁厨房进行暗访调查,按20%的比例进行了抽查验收,菏泽一中东校区充分调动餐饮服务单位参与清洁厨房创建的积极性,积极引导师生及社会监督力量,落实主体责任,实现“明厨亮灶、阳光操作”,被山东省教育厅、商务厅和食药局授予省级清洁厨房品牌学校。
菏泽一中东校区:获得省级清洁厨房品牌学校
时间:2016-04-21 09:55:08 来源: 责任编辑:佚名
导读: 4月19日,从山东省政府发布办获悉,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厅联合印发《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方案》,按照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关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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