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措施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菏泽法制网(通讯员 郝健哲)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从强化风险教育、落实防控责任、阳光公开运行、突出制度建设四处着手,有效避免了以权谋私和暗箱操作等行为的发生,确保了公共资源公平高效利用。
强化风险教育,坚持“学”。把加强工作人员品性教育作为风险防控的重要抓手,组织学习廉政风险防控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自觉坚守思想道德防线、廉洁从政底线和党纪国法“红线”。
强化防控责任,落实“责”。将廉政风险点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低级风险,是指风险发生几率较低,容易造成轻微违规违纪行为;中级风险,是指风险发生几率较大,容易造成一般的违规违纪行为;高级风险,是指风险发生几率大,容易造成严重违规违纪行为。
阳光公开运行,突出“明”。制定完善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施细则和具体规定,明确交易工作的运行程序和规范要求,做到程序、信息、运作“三公开”,使公共资源交易在阳光下进行,有效防止暗箱操作等违法违规情况的发生。
突出制度建设,强化“管”。建立健全了从招标代理、公告发布、资格审查到专家评审的全过程多项管理制度。建立中介代理机构管理制度,通过颁布实施《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确保了阳光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