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上半年产值增速居中原经济区第一
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10.1亿元,增速可比增长12.3%
菏泽法制网(记者 韩博)8月7日,记者从市统计局获悉,上半年,我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10.1亿元,居中原经济区30市中第6位,增速第一。
据统计,1-6月份,我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10.1亿元,居中原经济区30市第6位,比居第1位的郑州市低1885.7亿元,比居第5位的聊城市低58.8亿元。增速可比增长12.3%,居中原经济区30市第1位,比增速居第2位的鹤壁市高0.2个百分点。其他方面,我市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7.8亿元,居中原经济区30市第5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6.8亿元,居中原经济区30市中第4位。
据了解,中原经济区是以河南省为主体,包含山东、安徽、河北、山西等省部分地区的综合性经济区。2012年12月,我市被正式纳入中原经济区。作为中原经济区30个市之一,我市将在粮食生产、产业转型升级、统筹城乡发展、生态补偿等方面享受到更多国家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