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形成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不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8月13日,鄄城县人民检察院、鄄城县公安局、鄄城县司法局、鄄城县市场监管局联合组织召开了落实“四个最严”维护食品药品安全行刑衔接座谈会,鄄城县人民检察院、鄄城县公安局、鄄城县司法局、鄄城县市场监管局“行刑衔接”工作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对市场监管局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豆芽检测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食品检验中出现禁用兽药成分或者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总滥用添加剂;食品检验检测中出现有毒有害物质;食品动物检测中出现禁止食用的药品或者其他化合物的;流通环节农作物检测中出现禁用农药或者农药残留超标的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的情形和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的案件时所需要的材料、证据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讨论。
鄄城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对鄄城县市场监管局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执法,高度重视“行刑衔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加强痕迹管理,做好案件立案调查、违法证据固定和保全工作,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案件;二是进一步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将“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形成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三是就市场监管方面出现的问题、难题和公安、法院等单位进行多方面沟通协调,以保障全县人民食药安全。
此次会议畅通了行政司法衔接,为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特别是食品药品方面的“行刑衔接”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