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土产杂品批发部销售假冒专利产品案
时间:2021-08-16 15:39: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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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1年7月26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张XX进行询问调查。经调查,当事人张XX于2021年5月22日购进了3把外包装箱上标注有“国家专利产品,专利号ZL201230019748.8”字样...
2021年7月26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张XX进行询问调查。经调查,当事人张XX于2021年5月22日购进了3把外包装箱上标注有“国家专利产品,专利号ZL201230019748.8”字样的威利牌斩切刀,购进价每把10元,至被查已销售1把,销售价每把15元,进货时没有索要该产品的票据和相关资质及专利证明,不知道该威利牌斩切刀是假冒专利产品。由于是供货商送货上门,也不知道供货商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专利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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