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30日,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XX百货超市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超市销售的多功能切菜器外包装箱上标注有“专利产品: ZL201530211974.X。”经核查,该专利号专利权为无效状态。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二) 项之规定。
根据《专利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时间:2021-08-17 10:59:08 来源: 责任编辑:
2021年6月30日,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XX百货超市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超市销售的多功能切菜器外包装箱上标注有“专利产品: ZL201530211974.X。”经核查,该专利号专利权为无效状态。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二) 项之规定。
根据《专利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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