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污染“亮瞎眼” 市民睡个好觉很难
牡丹晚报记者 韩波
近日,有市民向记者反映,他所居住的地方这几天出现了一个高亮度的LED 显示屏,晚上的时候,来回闪烁,变换多种颜色,严重影响了睡眠质量。11月27日,记者来到市区内商住两用区域调查了解,类似“光污染”的情况不止一家,然而多数居民却并不知道这也属于“污染”。
灯光高亮伴有闪烁,难睡个好觉
李先生由于换工作,便租赁了和平路和平小区一处房子,看到屋内设施齐全,阳光充足,他对新房子感到满意,然而住了不到两天,他就开始犯愁了。李先生告诉记者:“晚上的时候,对面一个巨大的LED显示屏来回闪烁,直接照射到卧室里,我又是一有点光就很难入睡的人,成了一个很大的麻烦。
与李先生遭遇相同,王先生租住了中华路一处居民楼,楼下便是烧烤摊,一整夜,烧烤摊的灯光伴着路边上的路灯车灯,卧室里总是显得很明亮。王先生说,因为这事,我跟楼下的烧烤摊邻居谈过几次,但是没有什么效果,人家也得做生意,我只好安装了窗帘,但是效果也不好。
这属“光污染”,容易造成多种眼病
记者采访了菏泽光明眼科医院视光科医生董桂玲,她对记者说,目前,国际上一般将光污染分成3类,即白亮污染、人工白昼和彩光污染。长时间在白色光亮污染环境下工作和生活的人,视网膜和虹膜都会受到程度不同的损害,视力会下降,白内障的发病率高达45%。不过从现在来看,很多LED灯都采取了很多措施,降低了对眼睛的损害。
她建议说,要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合理布置光源,加强对广告灯和霓虹灯的管理,禁止使用大功率强光源,控制使用大功率民用激光装置,限制使用反射系数较大的材料。作为普通民众,可以在房间安装百叶窗或双层窗帘,根据光线强弱作相应调节。
环保部门:对“光污染”方面的规定不清楚
很明显,“光污染”对人的身体是有害的,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菏泽市环保局信访室相关工作人员,他对记者说,市民对“光污染”这方面的投诉并不多,对这方面的规定,也不是很清楚。
据记者了解,由于“光污染”是新概念,也无标准确定什么是“光污染”,所以在具体管理方面,环保部门也没有标准可依。物权法第90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然而,目前,国内不少城市已经对“光污染”开始治理,以广州市为例,近日该市出台《广州市光辐射环境管理规定(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该规定,住宅楼100米范围内禁设玻璃幕墙;晚上10点30分后广告LED 禁止开启;广场夜景不得采用彩色光照明;晚上10点后公共场所禁止光环境影响,居住区人行路灯高度不应低于3米。